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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想賣屋
請問各位大大目前我跟兄弟一起租屋在新北這邊
租屋已經租了一陣子了
是一間大樓 房東人也不錯 水電都是用多少繳多少
只是房東說最近想賣房子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影響到我們的權益??
<div></div> 看起來 房東還不錯
不太可能無故扣你們押金
除非你們把房子弄得慘不忍睹
如果你們還要繼續住,可能就是三不五時房東帶人來看房
沒要繼續住,把房子整理乾淨,恢復原狀還給房東吧
說真的房客的權益 ==> 押金拿回來,水電算清楚就很好了
當然如果還在合約期限內,你們是有權主張住到約滿,而且期間內不方便給房東帶人看房
租約期內因該是不會影響到你的權利,因為也契約在所以不用擔心 有合約的話就有保障,不用擔心 看合約吧而且可以跟房東商量一下
可不可以賣你們
<br><br><br><br><br><div></div> 你有租約在手
合約之內都有保障
一切就都照合約走囉 照租約走囉
如果住久了覺得不錯 環境也孰悉 看要不要考慮跟房東商量買下囉
我也建議 如果自己也住得很習慣
其實可以跟房東談談看 是否可以便宜賣你們喔 1.依民法第425條之規定,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出租人將所有權讓與第三人,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但於未經公證之租賃契約,契約期限逾5年或不定期租賃,不適用之。這就是非常有名得「所有權移轉不破租賃」規定
2.析言:
(1)要請您先審視,租賃契約是否在期限內,如已過約定期限,您一樣付租金,房東不即違反意思,就是不定期租賃契約,就不能適用上述規定
(2)如果租賃契約再5年以內,縱未經公證,仍適用上述規定,於房東將房子賣給第三人,您得租賃契約對於第三人仍存在。
(3)如果超過5年租賃,未經公證的租賃契約,將不能適用上述規定。
希望對你有幫助...<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既然相處的不錯
那就好聚好散吧
也祝房東可以順利賣到好價錢<br><br><br><br><br><div></div> 理論上還是都得跟著契約走,如果你們平時跟房東的關係甚好,房東也很不錯的話,應該都會順利,有時候房東還會問你們要不要買嚕。 或許只是他考慮之一
如果沒把房子破壞或影響旁邊住戶
就別想太多那也只是他推銷的一方式
月月收豬爽....
住得習慣何不兄弟倆把它給買下來呢
很多房東最後都是賣給房客 本來就還是都得跟著契約走,如果喜歡就買下來。 早買早享受,不會後悔!<br><br><br><br><br><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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