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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566 發表於 2018-8-18 07:15 PM

食品廣告騙很大! 北市衛生局2018上半年共裁罰2325萬元

撰文=林玉婷「抑制脂肪吸收」、「促進代謝」這些廣告詞你可能聽過,但是你相信嗎?食品吃下肚是否真有如此神效?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以下簡稱「北市衛生局」)統計2018年1月至6月違規廣告查緝成果,食品、藥物及化粧品違規廣告中,以食品廣告裁罰2325萬元金額最高。罰不怕!單一則違規食品廣告罰鍰 6個月竟累計528萬元!北市衛生局表示,2018年度上半年,食品、藥物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開罰946件、裁罰5042萬5千元。其中食品340件(35.94%)裁罰2325萬元金額最高,化粧品佔575件(60.78%)件數最多、裁罰金額1,809萬5千元居次,藥物31件(3.28%)、裁罰908萬元位居第3名。其中,統計罰鍰第1名就是「羅威氏股份有限公司」之「纖先暢輕盈美麗」食品廣告宣稱:「...抑制脂肪吸收87%...抑制脂肪蓄積92%...促進脂肪燃燒97%...挑戰10天鑑賞期…降5~8公斤…」等詞句,因為涉及誇大、易生誤解,違規廣告罰鍰累計528萬元,佔食品廣告罰鍰全額的22.7%,罰都罰不怕。網路和電視廣告最容易違規!從違規廣告媒體分類統計分析可見,以網路之429件(45.35%)最多,電視共295件(31.18%)居第2,其次為雜誌134件(14.16%)、宣傳物(立牌、看板等) 39件(4.12%)。北市衛生局表示,將持續監錄、稽查違規廣告,經調查屬實,將依法裁罰,食品廣告若涉誇大不實、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一般商品若宣稱醫療效能,也會依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2,500萬以下罰鍰。食藥署為遏止違規廣告累犯所祭出的四大重罰 成效還未彰顯!為杜絕不實廣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於2018年5月7日公告,針對違規食品廣告案件,有四大處理作為,包括:1、提高罰鍰金額。2、再次違規時,業者須停業。3、再次違規,業者須歇業、廢止登記事項。4、情節重大,業者停止產品販售及刊登更正廣告。但從北市衛生局2018年上半年的裁罰可見,單一則違規食品廣告罰鍰,6個月來竟累計達到528萬元,廠商罰不怕,該怎麼辦?停看聽!別輕易被廣告所騙!我國食品廣告是比照美國、歐盟、日本等國,採市場監管與業者自主管理,並不像藥品廣告有事先審查制度。目前食藥署各區管中心及各地方衛生局定期做廣告稽查工作,維護食品安全,避免民眾受騙。雖然食藥署表示,目前查驗結果顯示大多數食品業者,都有依照食安法規範。但在人人幾乎都有可上網的智慧型手機,網路廣告可說是現在滲透率最高的廣告類型,又能鎖定觀看的特定族群,因此最受品牌主青睞,但也因此成為誇大不實廣告的溫床,而盛行多年的電視蓋台廣告或電視購物台廣告為求銷售,其用詞也容易涉嫌誇大。。除了仰賴政府把關,消費者看到類似廣告時,也必須先停下來謹慎思考,其用詞是否過於誇大不實,看清楚商品標示,聽專家建議,切勿因為相信廣告用詞而衝動性購買該商品。若無法辨別,若發現任何產品標示有廣告不實或誇大之疑慮,也可向在地衛生局、寄送電子郵件至食藥署為民服務信箱或撥打「1919」全國食安專線進行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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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o3310 發表於 2018-8-22 05:08 PM

我國食品廣告是比照美國、歐盟、日本等國,採市場監管與業者自主管理,並不像藥品廣告有事先審查制度。

ts153 發表於 2018-8-26 07:44 PM

化粧品佔60.78%, 件數最多! 又媒體以網路45.35%佔最多! 大家要聰明些吧!

rio3310 發表於 2018-8-29 01:07 AM

依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2,500萬以下罰鍰。

m9989016 發表於 2018-9-4 08:39 AM

我國食品藥物管制的算是還可以,但聰明的人都看的出來,仍然罰則太輕,才會導致這些人不斷地換了包裝又拿出來賣,原因就是給你罰沒關係,反正我賺得回來,或許我們國家應該考慮幾點,1.罰款金額應該要加倍處罰,重罰才會有嚇阻效果,2.成立稽查大隊,若把這些稽查人員訓練好都派出去,肯定能有效嚇阻不肖廠商,別老是只讓一個小單位去負責,那麼少人出去檢查,是能檢查到什麼東西?3.從打廣告的商品開始稽查,大多數廠商為了通過政府審核,都會特別製作一批安全範圍內的產品來提供政府單位化驗,所以最好三不五時就去查,不但可以有效嚇阻,還能隨時發現不法!...<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br><br><br><br><br><div></div>

biofisher 發表於 2018-9-25 11:00 AM

在台灣很難被抓,因為政府部會主動出擊,都是有人檢舉才會查,但檢舉又要真實身分誰知道承辦單位會不會有爪耙子把你抖出來!

vfa30522 發表於 2018-11-8 08:23 AM

台灣審查條件制度太差行政罰鍰又有問題最高上限有瑕疵

ji5765 發表於 2018-11-8 02:43 PM

健康食品吃了 只是沒有效果 對身體危害 沒有那麼大 又好賺 處罰又輕, 廠商當然不怕囉!

rio3310 發表於 2018-11-15 10:27 AM

網路和電視廣告最容易違規!

RO小喪 發表於 2018-11-17 11:34 PM

商人就是這樣常常誇大不實,年輕人還好還算很多人會分辨,但是老人家就很難說了。<br><br><br><br><br><div></div>

rio3310 發表於 2018-11-23 11:34 PM

食藥署為遏止違規廣告累犯所祭出的四大重罰 成效還未彰顯

bestwell317 發表於 2018-11-27 12:45 PM

誇大不實就是欺騙消費者{:48:}

bestwell317 發表於 2018-11-29 10:16 AM

化粧品佔60.78%, 件數最多! 又媒體以網路45.35%佔最多! 大家要聰明些吧!

hodazen 發表於 2019-2-20 11:29 AM

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2,500萬以下罰鍰
才只有裁罰2325萬元金額?

rio3310 發表於 2019-2-22 07:01 AM

你相信嗎?食品吃下肚是否真有如此神效?<br><br><br><br><br><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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