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2009年上班樂與怒版版規>
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a841232000 發表於 2009-5-15 09:17 AM

<2009年上班樂與怒版版規>

本帖最後由 a841232000 於 2022-7-25 06:32 AM 編輯

以下為2009年最新發布之本版版規,除版規及版務心証外,未提及部
份依伊莉總版規為主!

(1)本版主旨為工作樂與怒,是讓版友在親身經歷之工作上遇到喜,
   怒,哀,樂的事情來本區與版友分享,發洩,或詢問怎麼處理,
   故謝絕純轉載文。
   與工作內容相關發文請至 各行各業 一版發文!
   與工作薪資相關發文請至 工作薪酬 一版發文!
   與找工作,推薦工作相關發文請至 創業討論、人力銀行 版
                        發文資詢!
(2)發文的格式及內文沒有特別的規定,但類別只可有聊天,求助,
   分享,討論四種,其他類別請勿使用,標題也勿過於簡短,能             提到內文方向即可,發文字數至少二十字,因為自己遇到的喜   ,怒,哀,樂的事來分享,發洩,字數一定是不會少,太少的發   文明顯灌水意圖的,一律刪文,每人每天發文篇數沒有特別規定   ,因為都是個人工作上發生的事情,但仍會看內容是否切割,或   重覆,及是否有灌水意圖。
(3)為閱讀舒適,發文、回文之文章限用繁體中文,字數不得少於二
   十個字(含),標點符號、表情符號等不算在內,本版不排斥影
                    音分享,其影音內容仍需符合版旨、回應主題、發文字數二十個           字等規定,嚴禁沙發、推文、頭香、感謝分享等純感謝文或回衝                 字數,英文文體或粵語文體亦暫不開放,每人每日以三封為限!
(4)本版發文內容嚴禁注音、廣告、情色、病毒、國罵等有礙閱讀品
   質的文章,回文也應符主題為主,情緒字眼或個人、公司行號、
   團體等請善加隱化,以避免無謂紛爭,如簽名檔有廣告意圖亦列
   為廣告文處理!

(5)複製他人回文,為無法認同的行為。更惡劣的是在大量的回文中
   隨機複製的回文,或複製別篇主題的回文,或從各篇回文中複製
   拼湊出來的回文,是在挑戰版主的記憶力及對找文的耐心,一經
   發現或檢舉將重處。每篇回文內容都相同,也視為惡意灌水的行
   為,其他回文及惡意灌水定義及處理方針!

(6)違規文輕則警告要求文章修改,重則扣分、禁言、刪文,但如會
           員之間磨擦,請善用申訴管道!

(7)對於版內任何問題請善用私下傳訊或聊天室功能,如發現違規文
   請利用違規檢舉區,經查証後會給予積分獎勵!

(8)文章具有一定人氣者,版務會為該文串標示顏色,以增進版內討
   論風氣,如后:
                一.人氣達五百者
      二.人氣達八百者
         三.人氣一千以上者
   四.版主邀文或推薦討論者
(9)轉載文需註明出處(或提供連結)及二十字(含)以上心得文,其內
   容亦需附合上班版版旨,缺少來源或心得則為純轉載(依據伊莉總版
   規轉載文只需說明來源不用註明網址或連結),故為版旨所謝絕,其
   開題類別也限用討論、聊天、求助、分享,每人每天以三封為限!

09年5月15日 上班版版務 星穎 製 
09年5月20日 上班版版務 星穎    追製 
09年10月7日 上班版版務 星穎  追制
10年10月15日 上班版版務 星穎 追制 
11年5月13日 上班版版務 星穎 追制
14年1月21日 上班版版務 星穎 追制                                       









...<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a841232000 發表於 2009-5-15 10:05 AM

本帖最後由 a841232000 於 2009-5-15 10:26 AM 編輯

本文開放簽到,目前仍處宣導期,所以本日起至五月三十一日部分違規文都以
刪除不扣分方法進行,但宣導期不等於版規卸防,重大違規在下依然會重罰,
如:複制文丶廣告文丶連續惡意洗版等,這些是大部份版都不能被接受的,這
也是發文者最基本的認知,在下相信上班版都是良善的版民,規定的存在是對
於違規者的侷限,如果不去觸碰,任何規定條文只不過是耳邊一陣微風!

本文列入加分活動,即日起到本月三十一日止都會報到加分,請大家多多簽到
指教,每人限簽到乙次,簽到文如下:

簽到人ID:
同意版規所規定之事項:同意!...<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isu759 發表於 2009-5-15 10:13 AM

簽到人ID:isu759
同意版規所規定之事項:同意!

s002959 發表於 2009-5-15 10:16 AM

本帖最後由 s002959 於 2009-5-15 10:19 AM 編輯

簽到人ID:s002959
同意版規所規定之事項:同意
順便問一下歐~~
有沒有限制重複簽到阿??
如果沒有 不就會有人來洗積分

a841232000 發表於 2009-5-15 10:25 AM

本帖最後由 a841232000 於 2009-5-15 10:26 AM 編輯

4# s002959

當然不能重複,只能報到一遍,如果重發在下會刪文,感謝發問,在下
會詳註在第二篇裡!{:1_newbyebye:}<br><br><br><br><br><div></div>

6716ivy 發表於 2009-5-15 10:30 AM

簽到人ID:6716ivy
同意版規所規定之事項:同意!同意!

ly80133200 發表於 2009-5-15 10:35 AM

簽到人ID:ly80133200
同意版規所規定之事項:yes同意

jkl0530 發表於 2009-5-15 10:41 AM

簽到人ID:jkl0530
同意版規所規定之事項:同意!

hyacinths.chen 發表於 2009-5-15 11:06 AM

簽到人ID:hyacinths.chen
同意版規所規定之事項:同意!我會遵守版規的!!

rnlkane 發表於 2009-5-15 11:14 AM

簽到人ID:rnlkane
同意版規所規定之事項:同意!<br><br><br><br><br><div></div>

taiway159 發表於 2009-5-15 11:21 AM

簽到人ID:taiway159
同意版規所規定之事項:同意!

青牛 發表於 2009-5-15 11:22 AM

簽到人ID:青牛
同意版規所規定之事項:同意          [公告] 上班族樂與怒版新規簽到伊莉討論區伊莉討論區

hao680809 發表於 2009-5-15 11:25 AM

簽到人ID:hao680809
同意版規所規定之事項:同意!okok!!

●小斌● 發表於 2009-5-15 11:47 AM

簽到人ID:●小斌●  UID: 3540756
同意版規所規定之事項:同意

yk80413 發表於 2009-5-15 11:56 AM

簽到人ID:yk80413

同意版規所規定之事項:同意!<br><br><br><br><br><div></div>
頁: [1] 2 3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