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時事討論 * 本版版規】
頁: [1]

火砲 發表於 2012-4-18 11:44 PM

【時事討論 * 本版版規】

本帖最後由 edward1634 於 2022-10-23 10:59 PM 編輯

版規近期更新紀錄: 
2016-07-05 更動16條重複新聞定義
2016-11-10 刪除版規第24條、新增20-1條、修正版規第18、20條
2016-11-16 修正分類定義
2016-11-17 新增火星文相關說明
2016-11-18 新增無意義回覆審核標準連結
2016-11-24 新增[討論]分類及相關規定2-1、3-1、28條、修正2、3、4、5、10、16條
2020-06-13 修改版規第10條定義
2022-02-09 新增版規第10條定義濫用點評逃避懲罰相關規定2022.09-15  增修版規第五條以及修改討論主題獎勵申請方式

發文守則:
1.主題分類:
(1) [政治]:國內外政策或涉及政治人物相關內容
(2) [社會]:社會事件 (例如: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等)
(3) [教育]:教育相關 (例如:升學.教育政策等)
(4) [生活]:生活相關 (例如:交通、氣象、旅遊等)
(5) [國際]:兩岸三地 ( 港澳 / 台灣 / 中國大陸) 以外地區,非政治及社論內容
(6) [社論]:國內外各大新聞網站或新聞媒體的社論
(7) [討論]:不屬於新聞主題一率用此分類發文
(8) [公告]:版主專用

2.   新聞類的【標題】格式(分類1~6)

     標題格式:[新聞主題] [新聞出處] [發布日期 (YYYY-MM-DD) (年-月-日)]

範本:
[百貨槍響男中彈 疑黑道爭地盤] [民視新聞]
新聞標題過長的話(超出標題限制),請參考下方範例:
[欠著也是風格?九把刀欠就學貸款...]
註:括弧格式不拘,但要求對稱,並確實區分三個區塊。對稱的意思是指[ ]、〈 〉、《 》...要左右一致。像這種〈 》左右不一致,即違規

2-1. [討論]分類的標題格式:(分類7)

     標題格式:[新聞主題] [非新聞] [發布日期 (YYYY-MM-DD) (年-月-日)]
範本:
[蔡英文的明調下降,是什麼原因?] [非新聞]
註:括弧格式不拘,但要求對稱,並確實區分三個區塊。對稱的意思是指[ ]、〈 〉、《 》...要左右一致。像這種〈 》左右不一致,即違規

3.   新聞類主題的【內容】必須按照以下格式(分類1~6)
(1)內文必須含有新聞原文及個人觀點,個人觀點必須位於新聞原文下方,並且加註、分隔或是上色加粗體,以便清楚分辨新聞原文與個人觀點,若是無法明確分辨,一律視為內文格式錯誤。
(2)新聞類的主題全部都必須是轉載文章及按照以上規定發主題,不論是投票性質或是討論性質。
(3)轉載文章限各大新聞網完整文章,禁止轉載其他論壇/部落格文章或斷章取義。
(4)新聞必須屬於"時事"(發生在1個月內的新聞)
如果看不懂上述規定請查看範例連結:(內含三種內文格式供各位選擇)
http://www06.eyny.com/thread-7665616-1-1.html

3-1.   [討論]分類主題的【內容】必須按照以下格式(分類7)
內文只有一個要求,字數必須超過50字(扣除轉載文章的文字、各種符號及重複文字)      A.若標題為新聞標題.內文跟原新聞9成以上內容重覆         將不會視為討論主題而是比照新聞類主題板規處理

PS:討論類主題滿一個月即鎖帖。例如1月20日發的帖,會在2月20日關閉,不計天數。


4.發表新聞主題(分類1~6)的個人觀點必須超過於30個中文字
5.為免出現洗版的情況,每人每日只可發表3個新聞主題及2個討論主題。
6.請勿以任何形式散佈廣告的連結、文字、圖片或影片。
   註:廣告包括商業廣告、競選文宣、宣傳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其他論壇等,由版主判定
         A.禁止所有任何外部網站的連結(新聞出處同樣禁止).如有影片請善用論壇內部嵌入功能
7.請勿一個帖發超過一個討論版。
8.主題圖片加影片數量不得超過9個,回覆圖片及影片數量不得超過1個,違者刪帖處理。
9.所發文章(主題、回覆)請運用書面語,嚴禁廣東話,注音,火星文字類文章。
PS:火星文字,只要內容不影響閱讀,不違規。
10.嚴禁以任何形式攻擊論壇會員 (註1)及管理團隊 (攻擊對象係指客觀上可知係指何一ID者)     
     註1.
          A. 政治、社論、討論類主題免責
               A-1. 無內容之攻擊仍算違規,定義請參照無意義回覆認定方式                  
          B. 攻擊定義: 言詞侮辱、威脅
          C. 限當事人檢舉,不得代為檢舉
          D. 總版規13不適用於本版          E.濫用點評攻擊其他會員逃避扣分警告處分者.累積超過五次將會提報水桶1周.十次2周以此類推
11.禁止洩漏任何人的個人隱私資料
12.凡是針對性別、宗教的侮辱言論或圖片一律禁止,新聞原文或原圖不在此限。
13.禁止任何涉及情色之成人文字、圖片或影片。
14.禁止張貼過度血腥或噁心之影片、圖片。
15.無關於主題內容的圖片、影片一律禁止。    a.四處張貼刻意製作的政治圖片.一律最重處分.累犯者將視累犯次數逐步增加水桶天數
16.版內若有重複的新聞及討論主題禁止發布。
註:重複的定義為[新聞出處]、[標題]、[發布日期]相同 或 文章內容8成以上重複
17.每帖限張貼10帖以內的站內連結,且站內連結不得加大字體。
18.禁止複製任何文章內容。(點評不適用此款)。
註1:重複比例超過5成,就算是複製回文,複製比例由版主目測後認定。
註2:在同一篇文章複製自己的內容,優先適用第20條規定
19.回文字數
回帖的字數須超過10個字,重複內容、感謝文及非文字內容不計算在內。(不適用點評)
20.連續回文
(1)對同一文章回覆達兩篇(含)以上,第二篇回文扣除重複內容、感謝文及非文字內容,內容需超過5成不同,否則視為連續回文。(適用回覆)
(2)對同一文章點評達兩篇(含)以上,第二篇回文扣除重複內容、感謝文及非文字內容,內容需超過5成不同,否則視為連續回文。(適用點評)
20-1.重複回文
1分鐘內對同一篇文章回覆達兩篇(含)以上,且內容完全相同者,視為重複回文(含點評)。
21.字數以單字計算,例如 你=YOU算一個字
22.無意義回覆:千篇一律的灌水回覆或無任何討論價值的內容均屬之。審核標準看此
23.論壇管理人員有權公告臨時條款,暫時排除版規的適用。
24.對具有相同投票對象或版內具有相近政治傾向的群體歧視或攻擊一律禁止。(2016.11.10刪)
25.禁止以挑釁的方式企圖引起特定會員筆戰(政治類及社論類主題除外),違者永久禁言。
※註:挑釁認定方式:當會員因違規遭到檢舉且已受到處分,任何會員以此事對該會員進行挑釁行為;或會員檢舉失敗,以此事挑釁檢舉者。即構成挑釁行為。
26.禁止發帖者自推主題。
※沒有回應文章的狀態下,在自己帖子內發表回覆的行為視為自推
27.嚴禁使用分身參與討論,違反者,連同本尊一併禁止訪問。
※凡是同一個使用者使用超過一個帳號者視為分身,但遭到禁言/訪後重新申請的帳號不在此限
28.[討論]類主題獎勵規定:
[討論]分類主題滿一個月後,達到以下標準由發文者申請可以獲得額外獎勵:
(1)主題文字超過100字且達到150篇回覆,+10積分
(2)主題文字超過100字且達到300篇回覆,+20積分
(3)主題文字超過100字且達到450篇回覆(含)以上,+30積分
第10、25條為當事人主義,非本人檢舉概不受理


處分原則:(處分規定適用於任何主題、回覆及點評)
1.新版版規原則不朔及既往,但有利於會員者不在此限。
2.所有違規內容版主得使用扣分、鎖帖、刪帖、警告等處分,可擇一或併用。
3.會員違規嚴重者,得使用禁權處分,廣告文禁止訪問,其他違規禁止發言為原則,水桶為例外。
4.所有扣分、鎖帖、警告處分,只要未遭到刪除修正後均得申請撤銷。
5.散佈廣告,永久禁止訪問
6.違規扣分範圍1-30分。
7.以上處分規定均由版主依照情節輕重增減處分程度,若有不服請至本版的申訴區反映。遭水桶者,可至論壇【投訴意見區】反應。

版規之訂定是指出版區管理方向,
不可能列舉所有情況,
故版規之執行與管理全依版主自由心證,
請尊重版規。




...<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火砲 發表於 2016-11-17 03:33 PM

版規沿革

本帖最後由 原節子 於 2020-6-13 12:47 AM 編輯

2013-01-01 更新版規內容
2013-01-10 更新特定人定義c
2013-01-15 新增分類
2013-01-28 修改發文守則15條,新增24條
2013-02-06 惡意攻擊檢舉門檻擺在版規容易誤會,刪除特定人三點定義,移入惡意攻擊檢舉區。
2013-02-20 因無人使用,刪除陪審團共審制度。新增發文守則25條
2013-02-21 修改自由心證條款
2013-08-12 修改版規第10條
2013-09-05 修改版規第12、14條,新增版規26條
2013-10-03 修正處分原則第3條
2014-05-09 修正10-2錯誤文字"毀謗"修正為"誹謗"
2014-06-18 修正原10-1、10-2、10-3為第10條並更新規定
2015-01-13 修改版規第10條,刪除後段有關公然侮辱相關條文。
2015-01-22 修改版規第10條規定
2015-03-06 將第10條與原26條合併,刪除原26條有關威脅的規定。新增新的26條有關挑釁的版規。
2015-03-31 修改第12、13、14條規定,刪除第24條(舊)規定。
2015-06-02 修改版規第18條及版規第8條
2015-07-24 新增版規第26條
2015-09-21 更新22條定義
2015-10-06 新增版規第27條2016-04-25 新增標題括弧註解
2016-07-05 更動16條重複新聞定義
2016-11-10 刪除版規第24條、新增20-1條、修正版規第18、20條
2016-11-16 修正分類定義
2016-11-17 新增火星文相關說明
2020-06-13 修改版規第10條定義
...<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