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
[1]
改造租來的房子
我曾經拜訪過一個室設師的房子,也是租來的但和房東有約定可以改房子,然後改好不帶走,
但地板會帶走,浴室送房東。
我蠻心動的,因為在台北也不可能在喜歡的地點買房子,
對現在租的房子滿意,但是廁所想要基本的乾溼分離....{:47:}<div></div> 最好是有簽約,不然口頭約定反悔死無對證 的確,我朋友他還透過仲介有正式簽。
只是好奇想知道還有沒有人這樣做的 這樣是可以的,也不須要帶走,簽約的租期拉,還是値得。。 我只能說 不建議 畢竟現在裝潢很貴 這筆錢花下去就拿不回來了 而且 萬一之後房子有漏水 還發生甚麼問題 到時屋主怪到你身上 那就一個頭兩個大了<br><br><br><br><br><div></div> 我想裝潢過後一定都是房東賺到滴!
所以個人認為有需要再用吧!
但是須是最少錢滴唷!
除非是店面啦! 口頭承諾也算合約的一種 能錄下最好
不然白字黑字一式兩份較有保障
最好和房東能簽個正式合約,將來裝潢錢花了,你通常也帶不走,只是若有其它問題就很難講清楚了。合約才能有保障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