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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打傷做壞事的歹徒會有問題嗎? [打印本頁]

作者: likeit    時間: 2018-7-21 04:14 AM     標題: 打傷做壞事的歹徒會有問題嗎?

本帖最後由 likeit 於 2018-7-23 11:24 PM 編輯

現在無理人經常出現我們身邊。現在假設出現了一種況狀,比如說,條子氣喘呼呼的追一個跑的飛快的"壞人",精蟲沖腦的性饑渴者公然在摸別人屁股,缺錢的扒手在扒別人錢包等。這時的你剛好看到,正義感激發的你出手給那些正在做壞事的人一拳一腳,阻止了壞事,保護了被害者。但不小心一時出手稍重,打傷了"壞人"。這樣子會有刑事責任嗎?
作者: 怪傢俬    時間: 2018-7-21 06:41 AM

見義勇為的行為,
在台灣的相關條例
是在『刑事訴訟法88條』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
一、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二、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
    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以及89、90條等相關條例
請自查。

整合而言。
可使用必要強制制止手段。
但不得過當。

依樓主的例子,小偷、猥褻等行為
像是對方已無反抗能力,你還多補幾拳,那就是過當。
你未先嚇阻、推開對方,直接上去就是一拳一腳,那就是過當。

其次就是制止後,確定對方無反抗能力下,
你不通知執法單位(人員),則屬不對的。

當然,如果是會對周遭大眾有直接危險性(生命)的行為。
你也可以合理判斷對方有立即性危險行為(生命)的。
一定程度而言,也可適用緊急避難權下,
進行比較高程度的嚇阻行為(上去就是一全一腳)
但,還是在第一時間依停止對方行動能力為基準(不可往死裡打)


刑事責任上,會有,你有動手動腳就會有刑事責任,
但是,怎麼判,要看法官,所以說,不要太過分。
小打小摸,就是嚇阻在動作,
性命安全的就是嘴上嚇阻的同時並動作。
記得先找一個旁人幫你綠影並通知執法人員。

作者: shi87875    時間: 2018-7-21 07:06 AM

你的舉例的情況,
簡單的來說
用法律來看,走的是刑法21條,依法令的行為不罰,
而法令,指的是刑訴88條,現行犯的逮捕,任何人都可以。

那這個嫌疑犯如果被你打傷了,他告你傷害罪,
此時你可以主張,刑法23條,正當防衛,
在由法官來判斷,有沒有防衛過當的情況,看是要減輕或是免除其刑。

實務的經驗上,如果是抓現行犯,過程中一些扭打,都不會有事的
除非,人都制伏了,你因生氣的把人打的半死,重傷。


作者: 字號燁蓮    時間: 2018-7-22 12:00 AM

就像當初有竊賊入侵民宅被住戶制止
結果導致窒息死亡的案件不知道你記不記得

在一面倒的聲浪中 防禦過當
我在許多負面中堅持自己的意見
不用力防止竊賊行動 難道是要等他起來幹掉我們?
如果今天反過來
屋主同情竊賊 鬆開手反而被幹掉
這時這些人會怎麼想?

我相信當時屋主也只有做基本的 防衛
但是沒想到竊賊這麼廢 一下就掛了
就算是我
今天回家看到家裡有竊賊
隨手抓東西就噴出去幹掉對方了
誰會理會真的防衛過當?
因為沒有防衛多一點 下一秒可能就是我們被幹掉
目前法律可是對不應該被幹掉反而被幹掉的人不是很好欸

光是一條防禦過當
就讓
現今 沒有人願意為正義出手
法律人也為這條用得很開心
反正就是他砍了我一刀 我砍兩刀就算真的是為了防衛
被判防衛過當
我是屋主耶

所以在台灣最好的方式
是讓他搶
今天損失100萬
就跟警察講200萬

作者: yahoowin    時間: 2018-7-22 12:31 AM

若是合理及有限度的武力,用來制止罪案發生,在法律上當然有受到保障的權利,關鍵在於行動動機及做法輕重,而不是只顧以武力傷害對方,畢竟犯人也是人.亦應有基本的人權。
作者: kurodog    時間: 2018-7-22 01:02 AM

打太嚴重的話會變成你犯罪囉


補充內容 (2018-7-27 07:53 PM):
輕輕的打,有達到目地即可
作者: likeit    時間: 2018-7-22 05:26 PM

感謝大家的回覆。感覺上,這種事雖有相闢條例規範約束,做起來真的還蠻困難的。
一直都不明白的是那種施暴的人仍然有基本人權,被施暴的基本人權被賤踏。第三協助者又常要冒著事後一身腥的風險。好難哦!
作者: atie    時間: 2018-7-23 04:59 PM

一、警察追捕犯人,首先要先了解犯人有無危險器具,
需避免正面衝突與保護人身安全。有危險器具在身,
或許指引警察方向會是不錯的另一種選擇。
如在街道人群較多時,可與身旁正義路人共同圍困犯人,避免單人涉險。

二、色狼摸別人或小偷正要偷他人財物時,
可出聲大聲指責小偷或色狼。
或者於公車上,直接出聲並請司機直接開往警察局即可。

根據上以情形,大多應該不需要有「出手相救」的機會,
因為正義而打人,獲得大眾掌聲與讚許,
但還是會被犯人、色狼、小偷告傷害,而得不償失,
除示是有人身安全之疑慮,並有人證為你證明之。
作者: hedi777t    時間: 2018-7-23 07:32 PM

可以出手阻止制止,但力道不能過當不能造成嚴重傷害
作者: e790201    時間: 2018-7-24 12:23 AM

台灣  恐龍法官不予置評阿
作者: jaylin2415    時間: 2018-7-24 04:38 PM

我只能說法律是很死板的
加上台灣很多恐龍法官
所以打傷壞蛋還是會有刑罰的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沒辦法
之前不也有人要保護老婆打死賊
結果也是被判刑
法律啊!只保護有錢有權勢的

作者: a33109926    時間: 2018-7-24 06:58 PM

最好不要打人
因為現在的司法制度根本不能信
作者: 焰沭    時間: 2018-7-24 09:46 PM

在台灣沒有自衛這種事的
就算歹徒要告你傷害也是會成立的!
台灣的法律是死的,情、理、法是台灣的準則
所以今天就算歹徒身上有傷,也是直接套用上去的!
作者: danbyii801    時間: 2018-7-24 10: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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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VID6    時間: 2018-7-24 11:23 PM

發問的主題,有很大的衝突.

看到有人跑過來,警察還沒來之前,你怎麼知他是犯罪還是什麼問題.你不去思考原因,就k他一下,基本這位人兄,從警局出來後去驗傷,反而可以告你傷害罪.
所以狀況不對,正確的情況是,在自己家中看到有人犯罪,在警察還沒來之前,在一對一情況下,只能對持不要去用什麼工具或k他打他什麼的,財物沒損失,反而自己身上受傷.所以等警察來了,看你要怎麼處理這人兄,都沒問題了.
作者: likeit    時間: 2018-7-25 12:52 AM

DEVID6 發表於 2018-7-24 11:23 PM
發問的主題,有很大的衝突.

看到有人跑過來,警察還沒來之前,你怎麼知他是犯罪還是什麼問題.你不去思考原因, ...

好吧!老大你有理。不過,通常條子不會無緣無故街上亂抓人。再且,行為正當的人被沒事跑著讓條子追嗎?喔!也有可能啦,因為是在跑步健身啦。

在家中看到有人犯罪。犯罪的人知道被人看見自己的惡行,通常會儘快逃離現場。會和你一對一的,想必是很有自信吃定你,你有館長一樣的體格身手,對手被嚇尿褲子跑不動了,或是在死角跑不掉。最後一種情況怎麼想都很危險。跟他一對一對侍,不出手或自我保護等條子來處理?除非你是九命怪貓啦。
作者: 芯緹遊伊莉    時間: 2018-7-25 11:32 PM

不專業見解:
你說的那些叫現行犯
是不管任何人都可以加以壓制逮捕
打傷的話不要太嚴重可以解釋為壓制時所不能避免,醬就沒事
如果打得有點嚴重的話,法官可以判義憤(就是所謂的"壞人"做的事讓一般大眾無法容忍)這樣可以減輕或減免刑責
作者: x18999zero    時間: 2018-7-26 01:34 PM

只能自保,如果過頭了還是會有防衛過當的情況。
作者: 就是愛逞強    時間: 2018-7-27 12:00 AM

只要有證據,站在有理的一方,別把人打死殘的前提下,怎麼弄都行吧?
作者: kc9122    時間: 2018-7-27 10:14 AM

打傷是問題不大,打成嚴重傷殘/打死就不好說了
作者: tp6wu60    時間: 2018-7-27 10:18 PM

在台灣你不是受害者本人,動手就反而是你傷害罪了。
道德層面直接勸阻,協助報警,但因為沒證據通常只能嚇阻嫌疑犯當下的行為
法律層面就是默默在旁盡量錄下清晰畫面的證據,證據到手再勸阻並報警就比較能有效抓到,但被害人已經被摸一段時間了,總之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前請先保護好自己,太多案例是某甲幫某乙追小偷,沒追到反而被某乙誤會是小偷告上法院。行車糾紛也多的是如此。
記得  明哲保身,確定自己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後再幫忙
作者: DEVID6    時間: 2018-7-28 08:41 PM

likeit 發表於 2018-7-25 12:52 AM
好吧!老大你有理。不過,通常條子不會無緣無故街上亂抓人。再且,行為正當的人被沒事跑著讓條子追嗎?喔! ...

會跑到家中偷東西的,被人堵到的小偷,第一時間就是跑.不想被抓到因為被抓到,警察就直接移送法院,可以拘提起來,等著被判案了.換言就是關定的.
在來,小偷不知你家擺設,自己家擺設中隨便拿個東西,當工具直接對小偷打下,警察來只能說小偷不要去偷就好了.活該被打.所以小偷的心態就是跑,不會和你屋主,在那邊互對看.
作者: gary0930800930    時間: 2018-7-29 09:45 PM

記得之前有則新聞是 自衛誤殺搶匪的
好像也會有法律上的責任
作者: crane0312    時間: 2018-8-3 11:37 AM

只能抓但不能嚴重傷害,除非對方對你攻擊,你才能成立正當防衛,而且還要視對方戰力而定,如果對方只用拳頭,你卻用木棒打對方,還是會被認為是防衛過當。
作者: kaie0806    時間: 2018-8-4 02: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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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gcs85073    時間: 2018-8-5 06:32 PM

合理的防衛是沒問題的,但至於過程的輕重需要釐清!
作者: s40697    時間: 2018-8-6 09:57 AM

如果可以判正當防衛當然是最好
不過台灣法官.....專保護有錢人的
算了  哈阿哈哈
作者: 想不到的結果    時間: 2018-8-6 11:03 PM

台灣法率是一個很畸形的概念
完全取決於ˊ法官
而法官都是讀出來的 同樣案件 要看其如何看待
作者: adiliiyachen    時間: 2018-8-14 05:20 PM

有的。
歹徒或是歹徒的家屬可以對你提出傷害或是更高的民事刑事訴訟。
作者: sc0224    時間: 2018-8-16 10:51 PM

須小心防衛過當,在台灣恐龍法官到處走阿
作者: joji9797    時間: 2018-8-17 11: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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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18-9-18 12:13 AM

有可能會造成防衛過當,但通常會視情況減刑或不起訴處份吧
作者: bangkok999    時間: 2018-9-20 05:22 PM

台灣最麻煩的,就是法律問題,且一堆腦殘都在照顧壞人
作者: tdmorjkimo    時間: 2018-9-20 09:45 PM

其實要白話一點的解釋,就是你可以用任何手段阻止歹徒,但不能"過當"。

只是這個過當很難去定義他,尤其是在事發生當下,大多數人很難有那個理智和冷靜去判斷應該用那種程度和力道去阻止,尤其台灣是個注意人權的地方,但缺點就是有時候保護的是作壞事的人的人權。

前陣子對岸有個新聞,因為車禍的糾紛,有個大哥拿刀砍一個騎自行車的阿伯,結果被奪刀反殺(真的掛了),對岸為了這個案子也是吵了一陣子是否防衛過當的問題。

後來他們的檢察機關直接不起訴,連送法院都沒有,可以參考下面節錄這段他們公布的說明,很有趣,但我在那邊工作的朋友說有不少人認為這是民粹壓力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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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最後說,「合法沒有必要向不法讓步」,在實務上,許多不法侵害是突然發生,防衛者在急促、緊張的狀態下往往難以準確判斷防衛手段,因此司法機關應充分考慮防衛者的情況,保護正當防衛的合法權益。檢察機關稱,本案是劉男挑釁滋事、持刀攻擊在先,于男面對這樣的不法侵害,依法有實施正當防衛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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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balosa    時間: 2018-9-25 02:48 PM

如果他沒有抵抗,而是求饒的話,此時再施加拳腳應該是屬于施暴了
作者: likeit    時間: 2018-9-26 02:32 PM

babalosa 發表於 2018-9-25 02:48 PM
如果他沒有抵抗,而是求饒的話,此時再施加拳腳應該是屬于施暴了

這個好像不太會發生耶。舉例來說吧!在路上突然看見類似鄭傑的人拿著武器(木棒,鐵條那類的)對著路人哮拜。你若剛好從他後面過來看到,這時應該走到惡人面前訓誡他,告訴他好孩子不可以這樣嗎?這肯定被惡人當頭一棒打昏。還是仍然走到他前面,擺好架式,施展空手奪白刃,讓惡人知道你很了得,趕緊跪地求饒。這也是天方夜譚,在你還沒搶到他的武器時,手腳可能先被打瘸了。即便你功夫了待,真能力取惡人武器。那惡人很可能在失去武器後,掉頭就跑。逃命時可能嘴巴還不會忘記的操你祖宗十八代。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從惡人背後快速向前從背後給惡人一個飛踹。沒有踹好的話就慘了。惡人一定會和作拼個死活。當然要他求饒也不是不可能。只要能在他的兩個饅頭中間一條線下面那個體內多餘水份排出器給他大力一踹。若能正中踹著,惡人絕對痛的如臨十八層地獄苦刑,沒有那個一時半載的忍痛時間,是不會也無法反擊。這時的惡人可能會用手捧著他的30公分,一把淚一把涕的求饒。
作者: kiske1213    時間: 2018-9-26 10:38 PM

其實如果打傷人的話一定會有風險
因為"過當"的定義是裁量者決定的
有時候還是會有模糊空間
而且說不定輕輕一推導致對方撞到要害
也是很可怕
作者: biowind22    時間: 2018-9-27 04:17 PM

在台灣嘛基本上你在防衛時打傷人家不是使用 刀, 斧, 棍(防爆棍, 鋁棒) 和攻擊要害的格鬥技 幾乎是沒事的. 不過為了以防對方有開驗傷單, 你自己也開一張會更有保障.
作者: babalosa    時間: 2018-9-28 11:29 AM

likeit 發表於 2018-9-26 02:32 PM
這個好像不太會發生耶。舉例來說吧!在路上突然看見類似鄭傑的人拿著武器(木棒,鐵條那類的)對著路人哮拜 ...

哈哈。。。你說的情景感好强。對啊,我的意思就是在必要武力制止之后,若是歹徒失去反抗能力或者主觀放棄抵抗,此時不能再持續施暴
作者: shamic    時間: 2018-9-30 07: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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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505219    時間: 2018-9-30 03:59 PM

也要看法官如何判定~但前提應該是出手要適當不宜過重~如導致嫌犯死亡也是會被提告~而且罪犯也是有人權的!

作者: william1721    時間: 2018-9-30 04:32 PM

不好說~現在恐龍法官太多了
警察開槍都會被告了~~~
更何況是路人................
作者: ray780425    時間: 2018-9-30 06:26 PM

當然會有刑責哦,不是執法人員,能使用的手段只有嚇阻、報警、蒐集證據,不能主動攻擊,(當對方攻擊你則另外依程度正當防衛),但一般犯人還是會告你傷害,所以要謹慎為之阿

作者: tijkimo    時間: 2018-10-1 12:39 PM

可以出手阻止制止就算歹徒要告你傷害也是會成立的!
作者: ts153    時間: 2018-10-1 03:57 PM

不小心一時出手稍重, 打傷了壞人, 這樣子應該會有刑事責任吧?
作者: johnny19830429    時間: 2018-10-1 07:39 PM

照理說
他是現行犯
你可以制服他的
他如果持有武器就更不用說了
但是 依照台灣以往經驗...
打傷歹徒很有機率自己要陪他
作者: zx048829666    時間: 2018-10-1 10:58 PM

現行犯可對他動手腳 但若是犯人停止反抗則不能繼續打人(行為不可太超過=例如 偷東西只要制止就好,犯人打人可以以拳頭攻擊但不得使他出現永久的殘疾出現,或是過頭的暴力)
需符合比例原則=照情況判斷反應(如同警察看到偷東西不必開槍打人,但可以舉槍警告,若犯人動用武器攻擊警察 則可以使用武器)
很多人亂留言說防衛過當之類的自己反而更慘
就像犯人拿刀砍你 你可以拿刀砍回去但小心不讓犯人殘廢 避開要害,你自身說法必須讓法官了解你是處於不得已情況下才反擊 並且反擊沒有過頭
被犯人告的話基本不用擔心,法官會看情況判斷 不可能犯人惡人先告狀你就受害,而且反而會因此加重刑期,雙方都會有律師 沒錢也會有安排義務律師,告贏了連律師費都是對方付錢
作者: adolph67    時間: 2018-10-2 08:29 PM

我想回答的是  看你又沒有錢  有沒有背景
作者: andyboy3260    時間: 2018-10-2 10:44 PM

這就要看比例原則了
如果讓歹徒重傷,可能會有『防衛過當』的可能
但是如果你只是把他絆倒,讓警察可以追到他,他也沒有因此撞到頭或是其他受傷,應該是還好。
作者: sosmylove    時間: 2018-10-4 02:07 PM

當然有刑事責任  現在好人難當阿 別以為英雄救人 就可以打傷人 人家照樣可以告你 你照樣要賠償
除非你是先被打 出於自衛自保 不然你很難贏 自保打傷人也會被告防衛過當

作者: yu130_1    時間: 2018-10-5 12: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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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yuchine    時間: 2018-10-5 09: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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