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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情殺案的蝴蝶效應:兩岸三地「逃犯」困境] [聯合報] [2019-06-12] [打印本頁]

作者: w12168    時間: 2019-6-12 10:47 PM     標題: [情殺案的蝴蝶效應:兩岸三地「逃犯」困境] [聯合報] [2019-06-12]








一對香港男女來台小旅行,本是青春純愛片,沒想竟演出社會派推理小說劇情,甚至擴大到傾城而出、驚動國際的政治事件。陳同佳把藏有女友屍體的行李箱丟棄淡水河邊時,大概怎麼也想不到,自己逃回香港後竟成推倒「一國兩制」的政治槓桿。



這個逃犯,帶出台港引渡罪犯的司法課題,不僅碰撞港台間最敏感的主權認定,更為擱淺近廿年的中港逃犯移交提供解套契機。令人遺憾的是,經過廿年兩岸主權爭議走向和戰邊緣,而大陸的司法公信力因政治干預未見改善,人權保障備受世人質疑;港府修例,將兩岸及澳門都納入逃犯條例適用,反而激化政治對立,升高「一國兩制」信心危機。


根據英國外交部解密檔案,英國在1992年開始為香港建立「後九七」引渡協議,強調首要考慮相關國家人權狀況,「只與司法制度、刑罰制度、人權狀況達到可接受水平的國家建立引渡關係」。參與香港移交的英國前外交大臣指出,中英談判時雙方同意在中港法制間建立防火牆,而非立法漏洞。直言之,這道防火牆維護香港司法獨立,確保「兩制」施行。


然而廿年後中港社會千絲萬縷的關係,迫使兩地司法必須有機銜接處理人民權益問題,例如不少大陸重大經濟犯利用香港藏富避罪,受害的政府及個人卻束手無策。防火牆需開專用門,但世人憂心北京將恣意進出,藉羅織刑事罪名,逮捕滯港政治異議人士,跨國企業更擔心在大陸行賄或牽涉政經糾紛,會被長臂撈回。兩地協商多年不成,除體制互信不足,關鍵在立場岐異。


港方強調「兩制」差異性,認為原條例依循的國際刑事司法協助原則具有普適性,以保障港人權益。但北京主張,兩地移交逃犯屬區際司法協助,不同國際引渡,應以維護國家主權為原則,重在突出「一國」主權性。今次修法朝北京傾斜遭批「惡法」,雖有港府人權保證,難解港人疑慮。


習近平面對的國際氣氛極其不利,美國已有取消香港獨立關稅區之議,國際乃至港人,對中國信守「一國兩制」承諾毫無信心,政經動盪危及金融中心地位。而特首林鄭月娥以公權力解決政治衝突,無論修例完成與否,香港兩制危機伴隨社會裂痕共震擴大,已非啟動修例的她能扭轉,政治生命恐難逃陪葬。


總書記與特首的政治處境如同逃犯般,前路蒼茫,後有追兵,進退維谷;但一再向港府要求引渡、觸發修例引信的台灣,也有必須面對的困境:修例後台灣被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屬,未來兩地司法問題已無灰色空間;若北京利用這扇任意門危及台人權益,屆時有何救濟管道?修例事件後,香港作為兩岸關係緩衝的功能耗盡,主權衝突下,政府是否選擇遠離香港之途?


台灣絕大多數人反對實施「一國兩制」,蔡政府卻把共識扭曲成朝野之別,甚至嫁接到總統大選議題,收割政治利益,不僅無助解決港人與政府尋求交集,反而讓運動承擔不必要的政治包袱。多數港人心中,「反送中」與「反中」是兩件事,公民自主與自決獨立並未畫上等號,這是台灣在支持港人爭取自主時,必須具備的基本認知,政治人物勿妄圖利用別人的戰場打自己的戰爭。





香港人陳同佳跟女友來台灣玩,結果因為懷疑女友劈腿而把她給殺了並逃回香港,而台灣跟香港並沒有司法互助,導致台灣及香港都沒辦法將這個兇手繩之以法,因此,香港想要修法來補這個漏洞,這一修就影響到兩岸四地的問題,導致香港民眾不信任大陸,深怕大陸會藉此法律將香港的異議人士抓到大陸,造成香港連言論自由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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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296648    時間: 2019-6-13 12:04 AM

我覺得媒體很不乾脆 直接把修改後憲章拿出來看不就好

沒必要到處帶風向恐共行為讓人看不起
作者: 0929492641    時間: 2019-6-13 01:20 AM

如果是殺人.....就算司法不透明被判了死罪也是剛好而已.......
作者: phtn    時間: 2019-6-13 04:41 AM

修這法的初衷只不過是要犯罪者無所遁形,搞成現在這樣的風波真的沒必要吧?
作者: 陳阿唱    時間: 2019-6-13 06:11 AM

明明是要藉端滋事,趁機要把香港和大陸一國兩制的高牆推倒,往一國一制走,箝制香港人,具有統派色彩極濃的媒體還真會替它擦脂抹粉,粉飾一番,找理由說這樣,真是令人作嘔!
作者: winter070    時間: 2019-6-13 07:05 AM

親中統派份子和五毛黨一直要為逃犯條例辯解。但是,他們會假裝看不到,逃犯條例裡面的惡魔!

最近再為逃條例辯解的!大致上就是這種人!
作者: jackielu0225    時間: 2019-6-13 07:38 AM

這個法要是通過
任何人如果有侵犯到中國的法律或對中國的言論太酸
未來過境香港
就有可能被〝請到中國〞
香港人出來反,不是沒道理的!
作者: QWOP19840    時間: 2019-6-13 07:51 AM

畢竟是想搞吸毒除罪的綠共~
連死刑都敢不執行的廢物綠共~
現在連殺人逃犯都想掩護的綠共~
連詐欺集團都想發感謝狀送他的綠共~
作者: ckckndu    時間: 2019-6-13 08:37 AM

只要不犯罪...
哪都送不去...
作者: joey213213    時間: 2019-6-13 10:18 AM

本帖最後由 joey213213 於 2019-6-13 10:25 AM 編輯

以為自己離「罪犯」很遠嗎?覺得自己住在台灣很安全嗎?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已經被中國抓走兩年的李明哲。

李明哲是台灣人,是文山社區大學的課程經理,同時也是多 個人權團體的志工。

他因為在自己臉書、微信、QQ 上的網路言論,在 2017 年 3 月 19 日從澳門入境中國時,被中國政府抓捕失蹤。

中國法院依據這些網路言論,以「顛覆國家政權罪 」判刑五年,目前在中國湖南的赤山監獄服刑。 但他是台灣人,是在台灣發的文!

簡單來說,他做的事情跟我們常在網路上做的,其實沒有太大不同。人人都可能是另一個李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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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在台灣發文,過境轉機中國馬上被抓,他可沒在中過犯案,聽懂了嗎?
作者: joey213213    時間: 2019-6-13 10:20 AM

本帖最後由 joey213213 於 2019-6-13 10:25 AM 編輯

中國說你有罪就是有罪,連審判結論都有了,在台灣發文批評中國算有罪嗎?李明哲還被判五年哩
作者: joey213213    時間: 2019-6-13 10:22 AM

本帖最後由 joey213213 於 2019-6-13 10:22 AM 編輯

看看一堆異議份子,這是言論自由,結果通通跑得跑,關的關,以後連過境都有危險。
作者: zogol    時間: 2019-6-13 03:58 PM

管他什麼效應,台灣只能照著做,真被送中,民進黨政府也絕對只能嘴泡而已。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9-6-13 04:06 PM

joey213213 發表於 2019-6-13 10:22 AM
看看一堆異議份子,這是言論自由,結果通通跑得跑,關的關,以後連過境都有危險。 ...

最沒有資格說嘴的,就是蔡政府這幫人!
在她執政期間,台籍詐騙犯、在台灣殺人的外籍人犯,不是「被」往英國送、香港送、中國送,就是往美國送,就是不往台灣送,她抗議過嗎,她反過嗎?支持港獨的反中覺青們,曾經放過一聲屁嗎?
嘴巴說是維護「主權」、支持「反送中」,說白了,這三字只要把中間這個「送」字拿掉,就知道她穿的是啥國王新衣了。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9-6-13 04:07 PM

joey213213 發表於 2019-6-13 10:18 AM
以為自己離「罪犯」很遠嗎?覺得自己住在台灣很安全嗎?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已經被中國抓走兩年的李明哲 ...

這個世界上不按照民主、程序、法治來的案例實在太多。西方國家、中國大陸還是第三世界都是如此;如果認為「逃犯條例」的修改是違背正義的,那史諾登、亞桑傑等事件,又怎麼能被姑息?
  
很可惜的,是臺灣沒有任何人出聲。

一樣的事情發生西方國家,就變成是可以原諒的?只要打著民主的大旗,就算是政府侵害他人權益,卻還是可以具有正當性。這樣的思維邏輯真的是理性嗎?

香港沸沸揚揚,臺灣也跟著鬧哄哄;還記得那些被送去對岸的詐騙犯嗎?還記得酒駕殺臺灣人英商林克穎,確定不會引渡回台了。

那些激動不已的人們,對這些事情的反應又是什麼呢?
作者: wenyu1548    時間: 2019-6-13 05:18 PM

本帖最後由 wenyu1548 於 2019-6-13 05:33 PM 編輯

''總書記與特首的政治處境如同逃犯般,前路蒼茫,後有追兵,進退維谷;但一再向港府要求引渡、觸發修例引信的台灣,也有必須面對的困境:'(修例後台灣被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屬,未來兩地司法問題已無灰色空間;若北京利用這扇任意門危及台人權益,屆時有何救濟管道?修例事件後,香港作為兩岸關係緩衝的功能耗盡,主權衝突下,政府是否選擇遠離香港之途?)""

修例後台灣被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屬,未來兩地司法問題已無灰色空間;若北京利用這扇任意門危及台人權益,屆時有何救濟管道?

你聯合報要嘲諷蔡英文撿到槍就算了,這個叫別人的戰場
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政治][韓國瑜派副市長探反送中靜坐學生 握手拍肩3分鐘離開][聯合報]....?????!!!!!!!!!!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19-6-13 07:31 PM

一個一國兩制下所產生的問題吧!
本來中華民國跟大陸是有引渡條例的,
但是因為一國兩制的關係,
所以原來的引渡條例不適用於香港吧!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9-6-13 09:57 PM

在法令修改好之前, 在台灣遇到香港人還是躲遠一點, 免得被他們殺了, 還找不到人賠,
作者: leelunmai    時間: 2019-6-13 11:36 PM

"香港人陳同佳跟女友來台灣玩,結果因為懷疑女友劈腿而把她給殺了並逃回香港,而台灣跟香港並沒有司法互助,導致台灣及香港都沒辦法將這個兇手繩之以法,因此,香港想要修法來補這個漏洞"

其實很簡單,只要修法,讓香港法院有權去管。既然殺人的與被害人都是香港人,沒有一定要引渡來台受審,直接在香港受審吧。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9-6-14 08:51 AM

如果有人策劃指揮在上海某大樓爆炸攻擊,造成2千多人死亡。

中國政府發現主謀躲藏在美國,該主謀也透過臉書等社交平台大方承認自己謀劃且成功殺死幾千個罪有應得的中國人。

美國堅持西方民主價值,「依據無罪推定原則拒絕交出嫌犯」。中國從而直接派出精銳部隊狙擊殺死該嫌犯,而非透過國際刑事組織與法律程序引渡回國審判,過分嗎?

這恰恰正是美國在911恐怖攻擊後所幹的好事。

當年美軍即帶領北約國家向阿富汗發動戰爭,理由為「塔利班按無罪推定原則拒絕提交嫌疑人士奧薩瑪·賓拉登」。戰爭導致超過7萬人死亡。但這7萬人中多數與911恐怖攻擊根本無關。

美軍兩年後又帶領北約國家向伊拉克發動戰爭,理由為「擁有生化武器」。嗣後證實根本子虛烏有,而美國甚至可能在根本知道理由不存在的前提下,堅持出兵。連時任美國Fed主席Alan Greenspan都在其自傳中承認美國出兵就是為了石油。

美國政府在事件發生後還秘密拘留、逮捕、盤問至少1200人,大多數是非美國公民的阿拉伯或穆斯林男子。美國司法部也查問5000名來自中東的男子。政府後來承認,當中只有10到15人與蓋達組織有關,但是無人牽涉九一一事件。

2011年5月2日,美國總統歐巴馬發表聲明,指賓·拉登在巴基斯坦阿伯塔巴德的一座豪宅裏被美國海軍海豹部隊第六分隊突襲擊斃,屍體丟入北阿拉伯海。

未經過任何法律起訴審判程序、未經過國際司法互助引渡系統,直接派軍隊至它國槍殺嫌疑犯。

如果中國跟美國一樣壞,哪還需要修訂香港逃犯條例呢?呵呵。

我們現在就是有香港人在台灣殺了自己女友,逃回香港後法律因漏洞而無能追訴;更甭提有人在大陸犯罪後逃到香港,同樣無力追訴。

而有一群覺青毫無根據地假設中國很壞,會利用引渡條款隨意抓人而抗議絕修法。所以這些覺青希望中國學美國囉?
作者: EDDY_M    時間: 2019-6-14 03:57 PM

噗 這個太好笑了 有大大貼出了 新聞截圖的鏈結
說 法務部 二月時 也表示 樂觀其成
怎麼大家 這時候 因為顏色對了 就看不到了

那個 民進黨市議員... 香港學生 ... 版上為反送中 跟死了祖宗一樣悲憤的大大們 ... 名嘴們 ...
趕快出來砲呀 ... 這可是 現任中華民國總統 執政下的法務部說的喔 ~~~

法務部官方顏色這麼根正苗紅的 ... 那不就代表 政府現在的態度是 ....
政府的態度是這樣 ... 那不就代表 是 蔡大總統的態度 ...
蔡大總統的 態度是這樣 ... 那不就代表 是 民進黨的態度 ...
糟了個糕 這是大水沖倒龍王廟了 ...

好 顏色對了 所以沒是 我們繼續找下一個話題 跳起乩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19-6-15 02:26 PM

我們跟阿共之間的協議,跟香港和阿共的協議,根本是兩回事!
#香港被阿共管你有嗎?

反送中的台灣人見縫插針拿十年前協議來恐嚇民眾?
抱歉,我們不是特區,阿共可以干預香港,有辦法影響我們嗎?

反反送中的台灣人拿兩岸協議來反對香港人抗議?
抱歉,我們從來不被中共管,沒有面臨到香港人的困境
香港人的擔憂你根本不能體會,拿台灣來幫香港政府護航這就是說風涼話。
作者: w12168    時間: 2019-6-17 09:25 PM

a0l0e0x0 發表於 2019-6-13 07:31 PM
一個一國兩制下所產生的問題吧!
本來中華民國跟大陸是有引渡條例的,
但是因為一國兩制的關係,

沒錯,你很有概念,你講的是正確的,
作者: deathnote012    時間: 2019-6-18 12:01 PM

奇怪香港人在國外犯罪
香港法院沒有管轄權?
像詐騙案的嫌犯
當地政府抓到後不是都送回來(雖然因一中的關係都送到大陸)
讓我國法院審判嗎?
這個案件因政治因素
人沒辦法送到台灣審判
那就讓台灣法院將卷證資料送到香港
讓香港法院審就行了

作者: damontriple666    時間: 2019-6-18 09:13 PM

政治犯當然怕會被移送大陸因為很多政治犯都搞激進活動的 被抓到肯定會被整死
作者: 請輸入ID名稱    時間: 2019-6-18 09:40 PM

今天假如因情殺案修法
那也應該是真退台灣來得送台條例
也不會鬧成現在的狀況
香港政府會造成的問題是
拿台灣情殺案當藉口
實把香港司法主權轉移到中國去
才會造成香港人民反彈這大

作者: powen9229    時間: 2019-6-19 07:40 AM

所以這個法案通過, 詐騙犯就會往台灣送嗎?那我希望不要過, 繼續送給共產黨比較好.
作者: 7-moon    時間: 2019-6-19 08:59 AM

奇怪了,華為那個財務長不也是過境加拿大,也沒有公開審判也沒有司法審理

直接就被抓起來了喔...

這時候就沒人說人權?
作者: fakafakaliu    時間: 2019-6-19 09:06 AM

說到底,大陸的司法體制讓人很難相信不會擴大解釋並用於逮捕民運人士,說真的,我雖然支持罪犯引渡的修法,但沒辦法相信這條款日後不會被濫用........
作者: vincent1999    時間: 2019-6-19 04:37 PM

本帖最後由 vincent1999 於 2019-6-19 04:38 PM 編輯

沒有什麼效應啦
對岸的媒體說得很對

"外國勢力界入"
不必猜也知道
美國人在香港、英國人在香港
搞出來的東西

內地的人應該會越來越清楚
港獨台獨之類的東西
基本上只能徹底消滅
對所有的國人來說

是絕對的禍害
作者: Tanumwop9703    時間: 2019-6-19 09:17 PM

坦白說 香港發生什麼事 我覺得不關我的事
所以我以台灣人的利益和角度來看

香港法律規定犯人不能引渡至中華人民共和國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台澎金馬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所以中國大陸和台澎金馬的罪犯跑到香港就不能引渡,也就是只要不跑出香港,「永遠都不會受到法律制裁」
不管是罄竹難書的窮凶惡極的連續殺人犯、勾引並性侵無數兒童的強暴犯、童叟皆欺且推老奶奶下海強姦母豬的畜生,在台灣殺了多少人、犯了多少罪、殘害了多少的家庭,只要跑到香港後變成守法公民,永遠都不會受到法律制裁
其實說永遠有點太超過,因為2047年依當初的協約,香港回歸至中國大陸後,才能用法律制裁那些逃犯,所以讓罪犯逍遙28年,吃好穿好睡好,說不定還可以娶妻生子,做事業搞公司賺大錢,等到快30年後才能用法律制裁他們

說實話,前幾年是一個香港人在台灣把另一個香港人幹掉,不是幹掉台灣人,也沒對台灣造成甚麼傷害,難過的是他在香港的家人,所以我覺得沒差
但是,如果他殺的是台灣人呢? 他荼害的是台灣人,可能是你的鄰居、你的朋友、你的家人,他殺害他們後直接拿機票飛回香港,我們要等到20幾年後才可以把他抓去關,要等到20幾年後,被害者的家人朋友要難過20幾年後,犯人才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台灣會允許這種事發生嗎,不要說台灣,其他國家也絕對無法接受

香港的修法是他家的事,被抓的是他們的政治犯,我覺得不關我們台灣人的事
說什麼這樣的話台灣人在香港沒有言論自由,亂講話就會被中共抓起來關,有害台灣人的權益,非常不以為然
你在別人的國家、別人的土地上,本來就要遵守他們的法律、文化和潛規則,

你不會去北京、上海後還在街上暢談言論自由的好、民主制度棒棒棒,因為下一秒就被消失了
你不會去北韓後,對金正恩的肖像比中指,大喊共產制度就是爛,全是一些廢物,因為你不想報名北韓勞動營
你不會去泰國後,隨便摸小孩子的頭,大罵泰皇是垃圾,因為你不是天生討打
你不會去伊斯蘭國家後,侮辱人家的神,灑尿在他們的禮拜堂上,因為你還愛惜自己的生命

如果,你怕在國外遭遇不測,那就不要亂講話啊,那就不要做不該做的事啊,要不然就不要出國
我去中國大陸玩的時候也是把嘴巴閉的緊緊的,人家公安講甚麼就聽甚麼,要出示台胞證就給他看,不要去哪裡就不去哪裡,
你是在別人的領土上,就要遵守別人的規定,要嘛就不要去,沒人逼你去,沒人逼你一定要到處宣傳民主主義,
又不是犯賤,或是想參觀別的國家的監獄,吃數年的霸王餐
到別的國家要不是去玩,就是辦公,還是說你是國安局的線人,到別的國家就自動開啟宣揚國威模式,一定要到處該該叫,

在香港亂講話怕被抓,那就不要亂講話啊,不講話是會死喔,
說什麼要守護民主蝦小的,你要想想你是台灣人,不是香港人,是香港人他們自己的問題,不是台灣人的問題,那是他們內政的事,不是台灣內政的事,香港人沒有繳稅給台北的國庫,所以台灣沒有義務要幫助香港,如果擅自干涉他們,就是侵略別人的國家,就是干預別人的內政,你想想我們不喜歡中共干預台灣的內政,那香港人也必不喜歡台灣人干預他們的內政,
說什麼要幫助他們改變啊,等等等等,有想法很好,我不反對,
但我想說的是,你要怎麼幫他們,還不是只能該該叫,
我不能否定你們的努力和付出,
但是我真的不懂到底有什麼好處
人家經濟突飛猛進的時候,有幫助我們什麼嗎
人家得到他們想到的,對我們有什麼幫助嗎

他們怎麼樣了,所以呢?

最大的差別就是你要在香港要小心點還是隨便點,
不管如何,還是要遵守當地的法律規章、制度、文化,不管人家變得如何
如果一輩子都不會到香港,那完全不會有任何影響

要是有人講下一個就是台灣
那他絕對還沒當過兵或者不用當兵或者中共打過來就跑走
我畢竟是退伍後的後備軍人,如果有任何國家膽敢侵略台灣,我可是站在最前線的,
明日台灣? Over my dead body.
如果真的來武統,在那之前我早就死在前線上了,
自己的民主自己守護,別人是他家的事,
如果有人敢破壞我平靜的生活,必跟你拚死
所以,在那邊叫要是香港被怎樣怎樣,下一個就是台灣
我可以大膽的假設,就算香港沒被怎樣怎樣,台灣還是會被怎樣怎樣,這兩個是分開的
如果想對台灣怎樣怎樣,那就要先踩過我的屍體後才能對台灣怎樣怎樣

綜上所述,
以台灣人的利益,在台灣犯罪的罪犯必將在本國或外國接受法律制裁,
能成就此事,其他,我覺得不關我的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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